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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公告

【通知】常州大學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發(fā)布時間:2025-03-20瀏覽次數:332

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保證選拔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貫徹落實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穩(wěn)妥做好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江蘇省相關文件及《常州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始終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提升招生質量;堅持嚴格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堅持以人為本,優(yōu)化考生服務;堅持加強領導,確保安全平穩(wěn)的基本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嚴格規(guī)范執(zhí)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組織管理

(一)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學院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長由學院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實行組長負責制、黨政同責,成員包括學院領導、紀檢委員、學科帶頭人等,具體如下:

石油化工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長:劉平、業(yè)緒華

副組長:劉英杰

  員:劉國仕、黃海、黃薇、孔泳

  書:陳科、劉爽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學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組建復試小組,組織人員培訓演練,審定具體復試安排和名單,監(jiān)督復試過程,審核擬錄取名單,及時公開相關信息,處理復試錄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問題和爭議等。

(三)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復試安排進行工作。復試小組負責制定本學科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復試程序,并執(zhí)行統(tǒng)一的辦法和程序、統(tǒng)一的評價標準開展復試相關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學術骨干、研究生導師、具有高級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應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guī)章制度和相應職責,堅決杜絕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guī)則。參與復試人員均須簽訂《研究生入學考試涉密人員保守秘密責任書》。未經培訓的復試人員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招生計劃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專業(yè)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公布在招生簡章上的所列各專業(yè)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專業(yè)和招生計劃如下: 

 

如若招生計劃人數有變動,以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為準。

四、復試分數線及名單

(一)復試分數線不低于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國家A類地區(qū)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國家線)。

(二)學院原則上采取差額形式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復試名單和復試安排將于復試前在學院網站公布,并由學院安排專人通過電話或網絡等向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留存通知記錄資料。被列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復試,逾期不到者取消復試資格。

五、復試方式及時間

(一)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第一批次)時間為325日,具體安排將在本學院網站及時公布。調劑考生復試時間和日程安排再另行通知,有意調劑的考生請時刻關注。

六、復試注意事項

(一)學院將統(tǒng)籌安排,確保復試考試流程、導師組成員、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申請加分和報考專項計劃等考生身份的審核。復試期間堅持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確保公平公正。學院將安排專人在上班時間值班,接聽考生電話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二)學院將采取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強化對AI技術作弊手段的防范。

七、復試資格審查

1.學院將在組織考生復試前,指定專人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的審查。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不予復試。

2.按有關收費文件規(guī)定,考生需繳納復試費80/人。未按時繳費的考生不予復試。繳費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繳復試費不予退還。

3.考生須將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按序整理成一個PDF文件,并命名為報考專業(yè)+考號+姓名,按規(guī)定的要求提交。

1)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

2)考生初試《準考證》(可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

3)學歷或學籍證明(往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或結業(yè)證,應屆畢業(yè)生學生證)、學位證書(沒有可忽略)。

4)學籍、學歷認證報告: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往屆畢業(yè)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考生,須提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

5)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加蓋公章)、科研成果以及證明自己研究潛能的相關材料。

7)填寫完成的《考生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

8)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政治思想審核表須由考生人事所在單位基層黨組織或人事組織部門填寫,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院系黨組織填寫,無學習工作單位的考生由人事檔案托管單位、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居委會的黨組織填寫)。

9)復試繳費證明(截圖或掃描)。

4.未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隱瞞身份、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提交虛假材料的,取消復試資格。如錄取后發(fā)現,則取消入學資格或開除學籍。

八、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面試、復試科目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加試等部分,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yè)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yè)能力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一)復試主要內容

復試總分200分,由外語能力測試(滿分50分)、復試科目考核(滿分50分)、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三部分組成,其中外語為必測科目。復試不合格者(復試總分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考生開始復試前須先進行身份核驗(請準備好身份證)。復試具體流程如下:

1.英語自我介紹:時長3分鐘以上。

主要介紹:

1)考研初試成績、就讀專業(yè)、報考專業(yè)等;

2)科研經歷和校級以上獲獎等;

3)外語水平(如CET-4/CET-6/雅思/托福成績等);

4)其他情況。

2.英語師生交流,2-3分鐘。

3.復試科目考核

1)題庫隨機抽題:

化學(070300)復試內容:考察無機與分析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的理論和實驗等。

化學工程與技術(081700)和化學工程(085602)復試內容:考察化學、化工專業(yè)綜合和化工原理的理論和實驗等。

2)復試組提問。

4.綜合素質面試:考察包含專業(yè)知識的問答、本專業(yè)以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經歷,個人心理特征等,對考生進行必要的心理測試。

注:以上相關內容將作為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全面考查的參考依據;考生必須保證介紹內容真實準確,若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其復試或錄取資格。

(二)復試考生相關要求

1.參加復試前,考生應根據《常州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須知》,確保相關軟硬件符合網絡復試條件,反復檢查電子設備網絡并確保暢通,關閉任何有可能影響復試全過程的應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時保持緊急聯(lián)系手機通話暢通。

2.復試時考生須準備好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初試準考證,大聲完整朗讀《常州大學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并錄像。在復試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時,應立即與工作人員聯(lián)系處理。復試過程中,因設備、網絡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復試無法繼續(xù)進行的,由學院重新組織復試。

(三)復試管理要求

1.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各復試小組應配備一名技術助理,綜合運用網絡復試平臺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庫比對”“隨機抽題等技術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資格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保障復試順利進行。

2.學院安排專人負責網絡復試平臺管理,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保證視頻和音頻清晰,復試后上交研究生院留存?zhèn)洳椤?/span>

3.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學院復試,其中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導師不少于1人。復試小組成員應按照復試小組事先制定的復試考核要求及評分規(guī)則等,現場獨立評分,如有修改,必須本人簽名。在面試過程中不得承諾考生是否被錄取。

4.各復試小組規(guī)范成員行為,單獨配備一名教師擔任專職復試秘書,協(xié)助復試的組織實施,復試中詳細記錄面試情況。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復試評分記錄表、考生作答情況、試卷等原始記錄紙質材料按照專業(yè)密封,復試小組組長、分管院長簽字后交研究生院統(tǒng)一保管存檔,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院在復試階段將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核,并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通過與考生面談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個人心理特征等方面情況,并給出考核結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加試

對符合學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國民教育序列??飘厴I(yè)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結業(yè)生),復試時采用筆試方式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2門本科生主干課程,每門課程滿分100分。加試科目考核依據《招生簡章》中公布的加試科目進行,加試內容不得與初試及專業(yè)課復試內容重復。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任意一門加試成績低于50分者,不予錄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可以不加試。加試的組織與監(jiān)考要求執(zhí)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相關規(guī)定,考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六)破格復試

學院今年不接收破格復試申請。

九、調劑工作

學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接收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若更換專業(yè)、學習方式都視為調劑考生??忌毻ㄟ^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tǒng)(簡稱調劑系統(tǒng))進行調劑。

(一)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遴選。

6.同時滿足以上條件,綜合考生專業(yè)背景、學業(yè)知識、學業(yè)表現等情況確定復試人選。

7.第一志愿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的考生調劑工作按《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六十一條的相關要求執(zhí)行。

(二)調劑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公布調劑缺額及要求。

2.考生登錄調劑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登錄調劑系統(tǒng)擇優(yōu)選擇符合條件的考生并發(fā)放復試通知。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考生登錄調劑系統(tǒng)接受復試通知并參加復試,學院報送擬錄取名單。

5.研究生院在調劑系統(tǒng)向擬錄取的調劑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6.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tǒng)接受待錄取。

十、體檢安排

體檢工作安排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已錄取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體檢,體檢要求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執(zhí)行。

十一、錄取工作

(一)錄取程序

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初試與復試成績綜合情況)在相應學科專業(yè)的排名、招生計劃、思想政治表現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如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輔助分排序錄取。輔助分排序是指在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中按初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初試總分仍相同,則按復試中的復試科目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研究生院統(tǒng)一對外公示,經教育部最終審定后,向錄取考生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二)錄取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實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試成績占50%和復試成績占50%計算。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錄取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總成績/2*50%

報考專業(yè)、初試科目及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試總成績和初試專業(yè)科目單科成績依次進行排序。

(三)錄取類別說明

1.擬錄取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

2.擬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須調檔案、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全脫產學習,人事關系轉入我校,且無固定工資收入);擬錄取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不調檔案,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須簽訂定向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協(xié)議書。

(四)保留入學資格

由于教育部規(guī)定保留入學資格的錄取考生占當年的招生計劃,且其名單必須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通過。因此,需要保留入學資格者必須在錄取前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xù)。

(五)錄取資格復查

對在復試錄取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信息公開

(一)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推進復試錄取信息公開,實行招生全過程公示制度。學院公開的信息嚴格按照研究生秘書初審,分管領導終審的程序進行,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杜絕公開信息錯誤。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學院負責及時將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工作安排、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復試排序結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當參加復試考生提出質疑時,學院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相關信息及材料需存檔備查,并明確責任人。

(三)研究生院負責將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及時在相關網站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十三、其他事項

(一)督查復議。學校成立以分管副校長為組長,研究生院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員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加強對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監(jiān)督和檢查。對復試錄取中出現的爭議,考生可實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訴,若再有爭議可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申訴,必要時研究生院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由領導小組作出裁決。學校認為需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學院舉報電話:0519-86330167,學校舉報電話:0519-8633023886330025。

(二)學院安排專人在上班時間值班,接聽考生電話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聯(lián)系人:陳科老師,咨詢電話:0519-86330167;電子信箱:1617549808@qq.com。

(三)回避制度。嚴格落實回避制度,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承諾無直系親屬參加本次復試。

(四)本實施細則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法規(guī)相抵觸的,以國家政策法規(guī)為準。本實施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0/content_6978684.htm

附件2常州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https://gs.cczu.edu.cn/2025/0319/c1798a385819/page.htm

附件3考生誠信網絡遠程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4常州大學2025年研究生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docx

附件5常州大學石油化工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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